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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周工作制是什麼意思 大小周工作制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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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受疫情影響,很多企業今年都不景氣,所以在新的一年到來之際,一些企業實行了大小周工作制,對此,多數人並不支持,但還是有一些人表示理解的。那麼,到底大小周工作制是什麼意思呢?大小周工作制是否違法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

大小周工作制是什麼意思

大小周工作制是什麼意思 大小周工作制是否違法

大小周工作制

大小周工作制是指一個星期上六天班(只休息星期天一天或者星期六一天),下一個星期只上五天班(休星期六和星期天兩天),再下個星期又只休一天,再下下個星期又休兩天,如此循環。

 大小周工作制是否違法?

工作時間已經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大周工作時間已經超過44小時。另外,週末、節假日安排上班,需支付加班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大小周和單休有什麼區別?

大小周是雙休和單休輪換進行,而單休則一直單休。

大小周工作制是什麼意思 大小周工作制是否違法 第2張

加班

加班費怎麼計算

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某職工月工資標準為2000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期間加班1天,其加班工資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補休,其加班工資為: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用人單位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期間安排加班,應當安排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衝抵加班費的,必須支付勞動者加班費,不能倒休。

每月21.75天計算日工資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將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或小時工資時,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如果一名勞動者領取北京最低工資標準960元,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天應領取加班費132.41元。如果中秋3天均加班,加上休息日的加班費,總加班費最低應為30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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