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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春節加班是幾號 2021年春節期間被安排加班如何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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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21年春節是2月12日,過幾天就到來了,春節能夠回家過年是我們最高興的事情,但是春節不能回家的人也大有人在,他們無法回家但是有加倍工資補償。那麼,2021春節加班是幾號?2021年春節期間被安排加班如何算工資呢?接下來和萬年曆小編一起去查詢瞭解下吧。

2021春節加班是幾號 2021年春節期間被安排加班如何算工資

2021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2月12日初一、2月13日初二、2月14日初三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另外,除夕、初四、初五、初六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春節在崗7日可領17日加班費

咱們一起來算一算!2021年春節假期是2月11日至2月17日,這一點每年都是一樣的,沒有變化,總共7天的假期!其中的12、13、14三天是國家法定春節節假日,根據法律規定是要有3倍工資的,也就是這三天就可以拿到9天的加班費了!而其餘四天是春節七天假的的調休或休息日,按照規定的話,休息日加班要優先進行補休,如果不能補休,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也就是説,全部上班的話,這四天就可以拿到8天的加班費了!加上前面的9天,總共就是17天的加班費了!你心動了麼?

加班費計算公式

更多説明:

1、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2、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温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2021春節加班是幾號 2021年春節期間被安排加班如何算工資 第2張

2021年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的70%確定。

3、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本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80元。

不給加班費,可這樣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如果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021春節加班是幾號 2021年春節期間被安排加班如何算工資 第3張

2021年

根據《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當月的工資一般是在下月初或者下月中旬發放,如果未付加班費,勞動者可投訴。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未依法安排補休或者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的,可撥打勞動保障服務熱線12333或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官網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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