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港澳通行證補辦條件:持證人將港澳通行證丟失。
港澳通行證換證條件: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換髮護照:
1、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2、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相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癒後可以採集指紋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
二、辦理材料
1、領取、填寫《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2、提交申請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領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
3、交驗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週歲,交驗居民户口簿、法定監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4、駐渝部隊的軍人、武警申請赴港澳旅遊,需交驗身份證明,提交複印件,且每次申請均須提交所在部隊出具的同意其赴港澳旅遊批件的原件。
5、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每次申請均須提交組織人事部門按幹部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其赴港澳旅遊批件的原件。
6、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三、辦理流程
1、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先在網上提前預約申請,或直接到現場提出申請,並按照規定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準備好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2、數碼照相
申請人需要提交本人數碼照片兩張,可直接在現場進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認可的拍照點拍照,需領取照片回執)。
3、採集指紋
申請人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進行指紋採集或者核驗指紋(左右手大拇指),16週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採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採集後拿號等待辦理。
4、受理申請
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並出具繳費單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希望使用免登記自助通關,應同時簽署《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聲明》)。
5、繳納費用
申請人到指定窗口繳納辦證及簽註所需的費用,並領取回執單。
6、製作證件
受理申請後,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製作電子港澳通行證,並將製作好的證件送回接受申請的出入境管理機構。
7、發放證件
申請人在制證完成後,到辦理的出入境管理機構領取證件;若選擇快遞形式收件的話,只需等候快遞人員上門進行簽收即可。
注意事項:首次申請,申請人須本人申請,但申請人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60週歲,可以由委託人代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