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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60歲重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繳夠年限怎麼辦 重慶60週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繳滿年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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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60歲重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繳夠年限怎麼辦 重慶60週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繳滿年限怎麼辦

如果你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了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共分為以下3種情況:

到了60歲重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繳夠年限怎麼辦 重慶60週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繳滿年限怎麼辦

一、第1種情況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制度實施時,已滿60週歲,且未領取過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現行標準為125元/月,今後根據全國基礎養老金標準、我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舉個例子:重慶市萬州區2009年7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時:張大爺62週歲(已滿60週歲,且未領取過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可以不繳費,直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二、第2種情況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制度實施時,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舉個例子:重慶市涪陵區2010年10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時:王大爺55週歲(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即距滿60週歲不足15年)

應連續5年繳費至60週歲,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也可以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三、第3種情況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制度實施時,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

舉個例子:重慶市大足區2011年4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時:蔣大姐40週歲(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即距60週歲超過15年)

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滿15年後,到領取年齡時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馬上要60歲了,買的職工養老保險還沒繳滿15年,該怎麼辦?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即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2011年7月1日及以後(即社會保險法實施後)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並從批准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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