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居民養老保險可以改為職工養老保險。辦理條件:先後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當你達到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才可以申請辦理“轉接”手續: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申請將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請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待條件時,按照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注意:已按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能申請辦理“轉接”手續。
辦理地點
辦理“轉接”手續前,須先按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在全國各地先後參加的職工養老保險關係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在該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跨制度“轉接”手續。
繳費年限
按照政策規定,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合併計算或折算為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待遇領取條件
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待時間領取養老金;即:按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申辦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
特別提醒
每位參保人應只有一份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參保人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複繳費時段(按月計算)只計算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居民養老保險重複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