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行費電子發票分為以下兩種:
(1)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税率欄次顯示適用税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徵税發票”)。
(2)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税率欄次顯示“不徵税”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不徵税發票”)。
2、ETC後付費客户索取發票的,通過經營性收費公路的部分,在發票服務平台取得由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開具的徵税發票;通過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的部分,在發票服務平台取得暫由ETC客户服務機構開具的不徵税發票。
3、ETC預付費客户可以自行選擇在充值後索取發票或者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後索取發票。
在充值後索取發票的,在發票服務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務機構全額開具的不徵税發票,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後,ETC客户服務機構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均不再向其開具發票。
客户在充值後未索取不徵税發票,在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後索取發票的,通過經營性收費公路的部分,在發票服務平台取得由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開具的徵税發票;通過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的部分,在發票服務平台取得暫由ETC客户服務機構開具的不徵税發票。
4、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費公路並交納通行費的,可以在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後第10個自然日起,登錄發票服務平台,選擇相應通行記錄取得通行費電子發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後實時登錄發票服務平台,選擇相應充值記錄取得通行費電子發票。
5、發票服務平台應當將通行費電子發票對應的通行明細清單留存備查。
通行費電子發票其他規定
01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進項税額,在納税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税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02
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税進項税額抵扣政策按照國務院財税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03
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税發票查驗平台,對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進行查驗。使用ETC卡交納的通行費,以及ETC卡充值費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不再開具紙質票據。客户可以撥打熱線電話進行業務諮詢與投訴。
通行費電子發票的開票問題可撥打發票服務平台熱線95022;
各省(區、市)ETC客户服務機構熱線電話可以登錄發票服務平台查詢;
通行費電子發票的查驗和抵扣等税務問題可撥打納税服務熱線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