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重慶市內任一居民身份證辦證窗口申請;
2、提交的申請材料核驗通過後,公安機關現場採集申請人人像和指紋信息;
3、受理點打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由申請人(或監護人)核對申請信息並簽字確認,現場簽訂《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異地通辦承諾書》,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4、領取居民身份證。按照自願選擇申請領取的地點,在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或個人指定的郵遞地點領取證件。
注意事項:只有川黔兩省首次申領身份證可以在重慶進行跨省通辦。
不能受理的情況:
1、與公安機關人口信息不一致、因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2、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
3、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等情況,申請人應該回户籍地公安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