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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區生育關懷資金申請條件及資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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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南岸區生育關懷資金申請條件及資助標準

1、要求申請者户籍在南岸區,為獨生子女貧困家庭。

2、申請範圍包括:無生活來源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計劃生育特困家庭;享受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的困難家庭。

3、低保家庭中獨生子女考入專科及以上入學困難的,也可申請生育關懷資金。

4、還有因意外事故、重大災害或重大疾病造成貧困的計劃生育家庭。

5、因公受傷、遭受意外傷害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

資助標準:

1、在生育關懷幫扶救助標準方面,計劃生育困難家庭人員若遇重病住院、死亡等情況,慰問標準為500元以內。

2、在傳統節日期間,對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中的子女死亡家庭進行走訪慰問,慰問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

3、如果是低保家庭。獨生子女考上本科入學時,給予一次性3000元以內的助學救助,考上專科,入學時給予一次性2000元以內的助學救助。

4、如果是特困獨生子女家庭,給予一次性救助,每户2000元以內。

申請人可到南岸區街鎮各街鎮人口計生辦、計生協會,申報生育關懷資金,街鎮、村(居)委兩級公示7個工作日後上報審批。

申報程序

由符合生育關懷資金救助申報條件的家庭向所在村(社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重慶市南岸區生育關懷資金申報審批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一)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本人申請。

(二)因身患重病、遭遇重大災害或其它意外的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申請臨時救助的,須提供醫院診斷書、醫療費開支情況等證明或遭受意外傷害的相關資料。

(三)享受低保政策的計劃生育家庭子女考入大專及以上院校入學困難,申請助學救助的,須提供婚育情況證明、《錄取通知書》、低保證等相關資料複印件。

(四)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申請困難救助的,應提供鎮街或村(社區)有關任職證明、因公受傷、遭受意外或重大疾病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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