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報廢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固定資產報廢的賬務處理方法是:
1、將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收回出售固定資產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其中,發生清理費用等事項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
貸: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報廢的概述
固定資產報廢是固定資產由於參加生產或某種特殊原因,喪失其使用價值而發生的廢棄。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先由使用部門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報廢清理對象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詳細説明固定資產的技術狀況和報廢原因,經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鑑定,經企業領導或上級部門批准後作為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清理業務的憑證,據以進行清理。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的固定資產報廢單,應送交會計部門一份,作為組織固定資產清理核算的依據。
固定資產報廢的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
1、使用年限過長,功能喪失,完全失去使用價值,或不能使用並無修復價值的;
2、產品技術落後,質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屬淘汰且不適於繼續使用,或技術指標已達不到使用要求的;
3、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或雖能修復,但累計修理費已接近或超過市場價值的;
4、免税進口的儀器設備應當在監管期滿,向海關申請解除監管並獲得批准之後才能提出報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