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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回事 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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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税務總局首次公開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税款。財税專家稱,此舉宣告網絡主播税收檢查進入實質性階段,預計會有一波網絡主播補税潮。 具體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回事?到底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情況?一起來了解。

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回事

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回事 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情況

據第一財經消息,在近期宣告加強對包括網絡主播等查税後,税務總局一則通稿,宣告查税已經展開。

9月28日,税務總局公開表示,近期,税務部門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通過税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有兩名主要從事電商和直播帶貨的網絡主播涉嫌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税款。

2021年9月,國家税務總局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統籌協調浙江、廣西等地税務部門,依法對這兩名主播及相關企業進行立案檢查。檢查發現,兩名主播均涉嫌違規將個人收入轉變為企業經營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税,涉税金額較大。

目前,案件正在檢查之中,對於查實的偷逃税行為,税務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並予以曝光。

多位財税專家對第一財經分析,這是税務總局首次公開的網絡主播偷逃税案例,而且這一案例還在檢查中就對外披露,其實就是宣告近期税務部門展開網絡主播税收檢查進入實質性階段。這種案例公開能起到“殺一儆百”作用,在年底前網絡主播自查自糾申報納税可以減罰免罰優惠政策下,預計會有一波網絡主播補税潮。

罕見曝光背後有深意

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回事 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情況 第2張

近日,税務總局發文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税收管理,網絡主播就是嚴管對象之一。

隨着網絡直播火熱,網絡主播人數劇增,一些網絡主播收入百萬、千萬甚至過億,避税動機加大,而他們收入來源多、信息不透明等也加劇了查税難度。

根據上述案例,兩位帶貨主播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税款。比如將個人收入轉變為企業經營收入來逃避税。

中國政法大學財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網絡主播收入主要是個人工資薪金、勞動報酬所得,應納税額超過96萬元部分將適用最高的45%税率。因此為了偷逃税,一些網絡主播通過各種方式將這筆收入轉變為企業收入,企業所得税税率是25%,而且還有成本費用扣除,實際税負遠遠低於個税税負。

“網絡主播通過平台給企業帶貨,其實就是靠個人勞動獲取報酬,通過一個空殼企業來轉移這部分收入顯然違規。由於網絡主播涉及法律關係複雜,收入來源多性質不一,可能涉及消費者打賞收入、平台或經紀公司工薪、勞動報酬收入,廣告收入等,這就給他們虛假申報納税提供空間,加大徵管難度。”施正文説。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税務專業學位行業導師汪蔚青告訴第一財經,之前税務總局已經發通知要加大網絡主播等查税,而上述兩個帶貨主播案例尚未定案就對外披露,其實宣告税務部門已經在對網絡主播查税,釋放了嚴查信號

9月18日,税務總局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税收管理。明確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税收檢查,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

另外,税務總局表示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税風險的網絡主播、明星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税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不久前公開的鄭爽偷逃税案例顯示,罰款倍數高達偷逃税額的四到五倍。這也使得今年底前自查自糾申報補税的網絡主播減罰和免罰政策優惠力度大。

施正文表示,這次案例公開其實就是“殺一儆百”,後續案例查完後會公開曝光並處罰,這體現了税務部門動真格。今年底前網絡主播主動申報補税將可以減罰和免罰,預計後續網絡主播補税會加快。

未按期補税將坐牢

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回事 網絡主播補税潮要來了是怎麼情況 第3張

28日,税務總局還公開一則公司老闆利用“陰陽合同”隱瞞股權轉讓收入逃税案,由於未按時補繳税金,最終被移交公安機關判刑四年。

安徽省淮南市税務稽查部門根據舉報線索,查實安徽某藥業公司股東鮑某與殷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其實際持有的該藥業公司51.09%的股權轉讓給殷某,實際轉讓價格為7000萬元。後鮑某為偷逃相關税款另行偽造《股權轉讓協議》進行納税申報,少繳税款合計1175.48萬元。

淮南市税務稽查部門依法作出對鮑某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的處理處罰決定後,鮑某未按期補繳税款、滯納金和罰款。税務部門隨即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鮑某被檢察院提起公訴。進入司法程序後,鮑某補繳全部税款。

2021年3月,安徽省某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鮑某將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權轉讓他人後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且涉及金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逃税罪,依法判處鮑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施正文表示,根據刑法,納税人有逃避繳納税款行為的,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鮑某沒有按期補繳税金,被移交公安機關,儘管他在進入司法程序後補繳了全部税款,但已經不能再享受前述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優惠優惠條款,不過可以作為減輕量刑依據。

“鮑某少交税超1000萬元,肯定屬於逃税數額巨大,當逃税額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依法要被判刑三年至七年,最終法院判刑四年。”施正文説。

他表示,如果鮑某按期補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其實體現了寬嚴相濟政策,這一案例也有助於幫助納税人配合執法機關補繳税金,遵從税法。

汪蔚青認為,由於中國税務機關依法只能對違法者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不像美國那樣有税務法庭和税務警察,因此有些人像鮑某那樣漠視税務機關的罰款,最後當被移交公安機關後才重視,但為時已晚,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還可能面臨額外的罰金。這個案例也告誡老百姓,對税法要有足夠的敬畏之心,積極配合税務機關執法。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李旭紅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近期税收管理加強對於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税款的行為,是保障國家法定税收基礎、維持正常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必要措施。

多位財税專家認為,在共同富裕目標下,未來高收入者税收徵管力度將不斷加強。

税務總局也表示,各地税務稽查部門與公安等部門通力合作,持續加強對高風險行業和個人的税收監管,嚴厲打擊增值税發票虛開騙税和隱瞞高收入未如實申報納税等各類涉税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淨化税收營商環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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