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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墊江縣中小學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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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2022墊江縣中小學招生政策

按照“依法入學、就近免試、對口入學、規範公平”的原則,組織適齡兒童入學(即2022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學校嚴禁組織不足齡的兒童入學就讀。

二、招生辦法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

1、鄉鎮小學招生(除城區桂溪街道、桂陽街道外):

各鄉鎮小學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學區的指導下,依據户籍按就近免試的原則組織本轄區年滿6週歲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入學。

2、城區小學招生(即桂溪街道、桂陽街道):

墊江城區户籍適齡兒童由縣教委劃定招生區域,學校按“三對口”(即學齡兒童與父或母的户口、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原則,組織年滿6週歲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入學。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

1、初中招生計劃到鄉鎮、學校,各學區於2022年6月30日前將小學畢業生具體名單報縣教委基教科。

2、各中學按義務教育要求,組織本轄區內的小學畢業生入學,學校不得拒收招生區域內的適齡兒童。城區小學畢業生仍然實行“多校劃片,電腦派位“的形式分配初中一年級就讀學校。

3、初中一年級新生報名時需要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和素質發展記錄冊。

(三)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兩為主“原則,安排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1、市外户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以居住證明為主要依據;市內户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以法定監護人合法工作證明為主要依據(即:用人單位為其購買的社保證明[最近連續半年及以上]或法定監護人經商的工商營業執照[時間滿一年以上]、税務登記證明或一年以上的實際經營證明材料等)。

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報名登記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户口簿。

(2)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居住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市外户籍)和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工作證明等有關材料。

2、對於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縣教委將在確定的牡丹中學、文化路小學、玉鼎小學、桂東小學、牡丹湖小學、城北小學、城南小學等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收學校內統籌劃分就讀學校。

3、對於只有房屋產權證或正式購房合同且未入學的小學一年級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可安排到城區有空餘學位的城北小學、城南小學、玉鼎小學、機場希望學校等學校就讀。其報名登記流程參照“城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報名登記”辦法和時間執行。

(四)殘疾兒童入學

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範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但無法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學校要協助做好殘疾兒童到縣特殊教育學校和高安鎮蘭蘭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由所在地學校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五)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縣教委統一管理,按照我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規模,並通過學籍系統嚴格管控,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執行下達的招生計劃。

三、招生中的特殊問題的處理

(一)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

(二)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幹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縣教委按政策統籌安排入學。烈士子女可由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三)城市建設中拆遷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縣户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縣教委按政策統籌安排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