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重慶市公共就業服務網()進行自主申報,對應申請資助等次在網上按照要求提交資料並上載創業計劃書、項目申請表。
(二)審核
各級人力社保部門集中組織評審、抽查對創業項目的可行性、風險性、成長性等進行綜合評審。
1、區縣初審
項目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組織本級相關部門、風投機構、孵化基地、企業、創業導師等相關單位形成專家初審小組,以評審、路演或者賽事等方式對項目進行初審。各區縣(自治縣)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對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及現場查驗後,向市級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推薦優秀項目,並於規定時間前報送創業計劃書、項目初審表、區縣初審結果彙總表,加蓋公章後報送紙質件及電子件。
2、專家評審
市級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組織市級相關部門、風投機構、孵化基地、企業、創業導師等相關單位形成專家評審組負責評審工作,根據項目的運行情況、投資額度、市場前景等因素綜合評價,擇優評出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並確定資助等次。
3、市級抽查
市級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有關人員組成審查小組,對評出的項目進行實地抽查,對被抽查項目書面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進行實地查驗,查驗不合格取消資格。
4、項目公示
擬資助項目及中期評審結果將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網站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劃撥資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