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材料
1、《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原件2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3、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原件1份。
4、轉讓方的房地產權證書原件/複印件1份。
5、當事人對預告登記另有約定的需提交書面約定原件1份。
6、自然人持2004年12月1日《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實施前已核發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提交婚姻關係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7、申請人系單位或本人不能到場的,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8、申請人為自然人並委託他人辦理的,委託書應進行公證,涉及境外的應進行認證。原件1份。
9、申請人是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含港、澳、台地區)的,提交經重慶市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項目審批辦公室審核同意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原件1份。
10、其它必要的相關資料原件1份。
二、申請程序
1、到諮詢窗口領取並填寫相關表格;
2、到預審窗口預審;
3、到受理窗口交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