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親子鑑定應當提供鑑定人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或者出生證明。
2、雙親鑑定的,應當由雙親和子女親自持第一條所述材料到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單親鑑定的,應當由父親或母親和子女親自持第一條所述材料到司法鑑定機構鑑定。
3、被鑑定人有困難無法到司法鑑定機構的,經當地居委會、公安機關、衞生部門等聯繫的,司法鑑定機構可派不少於二名工作人員,其中至少一名應為該鑑定事項的鑑定人到現場提取鑑定材料。屆時被鑑定人必須備齊第一條所述材料,並當場與司法鑑定機構簽訂親子鑑定委託合同。
親子鑑定的收費按照國家、重慶市司法鑑定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親子鑑定委託,司法鑑定機構不得受理,同時退回鑑定材料並説明理由:
1、委託鑑定事項超出本機構業務範圍;
2、孕婦產前親子鑑定或胎兒性別鑑定;
3、鑑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取得方式不合法;
4、鑑定材料不具備鑑定條件或與鑑定事項不符;
5、委託人就同一事項同時委託其它鑑定機構鑑定;
6、鑑定用途不合法或違背社會公德等。
親子鑑定委託書中所有信息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弄虛作假,如信息不真實,一切後果自負。委託書一經簽訂,所填信息不能更改,如確需要更改,必須重新委託和採集樣本,另行付費,重新再做親子鑑定。
根據委託時商定的取件方式,30個工作日內或約定的時間,領取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司法鑑定機構,經核對簽字後,即可領取親子鑑定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