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異地辦理:在渝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公民,提供經教育部門註冊的學生證、學籍證明,或由受理地公安機關覈驗在渝居住資訊後,持原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任一有效身份證件申請換領、補領身份證。
本市跨區辦理:
1、期滿換領的,持原身份證即可辦理。
2、丟失補領的,持駕駛證、護照、社保卡等政府部門頒發的有本人公民身份號碼和彩色照片的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申辦流程
第一步,異地受理點申請。申請人帶齊申辦材料,到市內居住地公安戶籍派出所申請到期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第二步,現場採集資訊。申請人交驗相關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審覈透過後,現場採集人像和指紋資訊。
第三步,繳納工本費。有效期滿換領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工本費40元,同時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第四步,異地受理點領證。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申辦補領、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跨省異地受理點核驗並領取證件。
辦理條件
重慶市內戶籍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異地通辦”。重慶戶籍首次申請、換領、補領任一公安局都可以。
辦理地點
重慶任一區縣任一派出所辦理。
不予異地辦理的主要情形: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與公安機關人口資訊不一致、因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資訊難以確認身份的;有僞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資訊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等情況,申請人應回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