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1、參保並按規定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
2、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注意:申請人在其養老保險參保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由市社會保險局直接經辦服務的相關單位在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申請。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累計滿15年及其以上。
提醒:以上3個條件須同時滿足纔可辦理病退休。
二、辦理材料
1、《重慶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2、《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表》;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職工檔案》等。
三、辦理時限
在勞動鑑定委員會給出鑑定結論的次月起退出工作崗位,停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辦理病退休手續。辦理時間與結論下達時間間隔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辦理地點
參保地的社會保險局。
注:職工達到退休條件時,用人單位拒絕爲其代辦退休手續的,職工本人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或與單位辦理自願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養老保險屬地管理的原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局辦理養老保險接續參保,以個人名義申報退休。
五、領取時間
以市勞動鑑定委員會下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結論的次月作爲退休時間和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時間。
六、辦理流程
1、參保人到社保服務視窗領取並填寫《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申報表》,並附上申請材料。
2、社保服務視窗初審參保人員相關資料,材料齊全的,報區縣社會保險局審覈,同級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批。
3、社保服務視窗初審參保人員相關資料,材料不齊全的,參保人領取《補正材料通知書》,補正後再辦理。
4、透過審覈並報同級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批;無有效期要求。
什麼是病退休?
指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符合其他相關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