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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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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社會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是保障老年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能為老年人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想要辦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市民要注意了,2016年海口市新一輪城鄉居民基本社會養老保險集中徵繳時間為4月1日至8月31日。下面,本站為您詳細介紹參保指南:社會養老保險辦理所需的條件和材料。

2016海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指南

社會養老保險

一、辦理條件

城鎮從業人員: 駐海口地區的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市級民政等部門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

城鎮居民:具有海口市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户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生),當期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

農村居民:具有海口市農業户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自願參加新農保。

二、辦理材料

城鎮從業人員:由單位社保專管員集中辦理: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非企業單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3)法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4)社保專管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參保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6)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資料

注:以上資料的複印件,要求單位在複印件上加蓋公章。原件審核後返還單位,複印件由社保局保留歸檔。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未年檢的或超年檢有效期的不予辦理參保登記。

城鎮居民: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提供第2代居民身份證的需正反面複印3份)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主頁、本人頁3份)

(3)城鎮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獨生子女領證户、1、2級殘疾人等還應提交相應證件的原件(複印3份)

農村居民: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表》)(一式四聯,)

2、《銀行代扣代發協議書》

3、參保人身份證、本人户口簿複印件

4、特殊羣體(農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五保户、計劃生育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相關證件複印件

如有疑問,詳情請到海口市社會保障局諮詢,電話:(0898)6676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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