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春節的到來讓我們的生活變歡快許多,因為我們將有很長一段時間來放鬆自己,雖然要走親戚,但也是面帶笑容去進行的。那麼,2021春節放假安排時間表是怎樣的?2021年春節法定假日休息表去哪找呢?和萬年曆小編一起去瞧瞧吧。
春節放假
2021年春節放假安排時間:2月11日至2月17日放假,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調休上班。
2021年春節的日期:2021年02月12日,星期五,辛丑年(牛年)正月初一。
2021年春節高速免費多少天
2021年春節高速是免費的。2021年春節期間高速公路免費時間:2月11日0:00-2月17日24:00,共計7天。
2021春節高速免費的車型:7座(含7座)以下載客車輛,以及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摩托車。大家一定要注意這是由兩個條件的,首先是客車、其次是7座以下,也就是説,貨車和7座以上的客車還是要收費的。
2021春節加班哪幾天是三倍工資
如果加班就從除夕2021年2月11日算起,大家都知道春節加班費有三倍有兩倍,那麼什麼時間是三倍工資,什麼時間是兩倍工資呢?
按照慣例,每年的初一、初二、初三三天為法定節假日,也就是説,這三天為三倍工資,2021年這三天對應的日期分別是: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其餘四天均為兩倍工資。
春節加班
都是加班,為什麼加班費不一樣呢?主要原因出現在了“休息日和休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21春節加班工資能否用補休代替
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認為安排補休可以代替加班費,但實際上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除在休息日安排加班能以安排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報酬外,在平時的延時加班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以補休來代替加班報酬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春節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據此,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首先安排勞動者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應當支付加班費。但是,對於用人單位安排延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就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拒絕支付勞動者的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150%或300%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