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就業,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記失業低保家庭人員。
申請方式
低保就業補貼實行“先核減,後補貼”的原則。低保家庭人員自辦理就業登記,且民政部門核減其家庭低保金後,每季度首月向户籍地街鎮(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上一季度補貼。
也可通過“重慶市公共就業服務網”或“重慶就業”微信公眾號線上申請。
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按其家庭當月核減低保金總額計算,低保家庭累計享受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補貼條件:1、失業後實現再就業;2、民政部門核減其家庭低保金。
離校未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
離校1年內我市户籍登記失業的下列高校畢業生:
低保家庭成員
本人身有殘疾
零就業家庭成員
特困救助供養
殘疾人家庭成員
農村建檔立卡(脱貧户)家庭成員
劃重點:重慶市户籍進行過失業登記
補貼標準
每人一次性補貼500元
不得重複享受
線下申報方式
離校未就業求職創業補貼實行全渝通辦。
由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向任一街道(鄉鎮)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請補貼,填寫《重慶市離校未就業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並提交其他所需紙質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