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暫住證是辦理居住證過程中產生的一個居住登記證明,即《暫住登記憑證》,現已不稱暫住證。辦理居住證,首先要辦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居住登記滿半年之後,才能申領居住證。
申請所需材料:
1、身份證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證明;
2、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僅需提供其中一種證明即可)。
居住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注:對未申報居住登記或者居住登記未滿半年的市外來渝居住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居住登記滿半年,補辦居住登記後即可申領居住證:
1、在重慶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滿半年的;
2、在重慶市繳納個人所得税滿半年的;
3、在重慶市購房居住滿半年的;
4、在重慶市投資經商滿半年的;
5、在重慶市租賃房屋居住滿半年的;
6、在重慶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滿半年的;
7、在重慶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等取得學籍並就讀滿半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