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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才購買商品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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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引進並在三亞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類人才,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及為成年子女,下同)中至少1人在海南省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且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

三亞市人才購買商品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三亞市人才住房保障申請及購買商品房

一、住房保障範圍

1、人才住房保障範圍為2018年5月13日後新引進的人才。

2、人才引進時間以2018年5月13日後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時間為準。

3、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離開海南,並於2018年5月13日後重返三亞市工作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對象範圍。

4、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間在海南有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人員,不列入本次保障對象範圍。

二、住房保障對象

(一)經省級職能部門認定的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9)規定條件的大師人才、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

(二)經省級職能部門認定的50歲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9)規定條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類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至55歲(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區人才);

(三)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及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國外、境外高校畢業生);

(四)35歲以下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

(五)招商引資落地企業引進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

(六)經省、市政府認定的其他人才。

人才購買商品住宅

(一)各類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購買住房,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二)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關於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補充通知》中關於總部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住房政策的,本人可在三亞市購買1套住房。

(三)與三亞市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並將總部、板塊總部或區域總部落户在三亞的企業,其符合我省規定的引進人才標準的員工,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三亞市購買1套住房。

(四)在產業園區(崖州灣科技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高新技術產業園等)落地科研單位的教育科研人員,且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三亞市購買1套住房。

提示:海南省進一步完善人才購房購車政策,未落户人才也可買房。

三亞人才購房新政

購房條件

一、實際引進並在三亞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類人才,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及為成年子女,下同)中至少1人在海南省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且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

二、實際引進並在三亞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緊缺人才,其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

三、柔性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的,經認定,在購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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